根据《yl8cc永利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与管理办法》(建工职院〔2020〕111号)和市教委要求,经学生申请、学生民主小组评议、二级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评审、校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学校已完成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1年度国家助学金初审工作,现将初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21年10月29日前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活动中心12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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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
学工部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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