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文明委下发《重庆市精神文明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文明城区(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复查结果的通报》,经重庆市文明委核查通过,我院继续保留“重庆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我院于2012年成功创建重庆市文明单位,定期接受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重庆市文明办复查。继2016年通过复查以来,学院不断巩固成绩、深化创建,于2019年再次顺利通过复查。
今后,我院将更加珍惜荣誉,巩固成果,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文:吴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