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相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勤工助学学生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在工作中发扬吃苦耐劳、自立自强精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勤工助学工作有序开展,根据《yl8cc永利关于印发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工职院〔2022〕6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2022学年度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本学年内在用工单位连续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满8个月及以上;
2.服从用工单位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主动,表现突出;
3.有团结协作精神,沟通能力强,师生认可度高。
二、评选名额
各用工单位评选推荐人数控制在固定岗用工人数的 15%以内。上岗学生为3人及以下,但学生工作量大且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表现特别突出的,可择优推荐1人。学校根据各用工单位申报总人数和全校总的可评人数择优评定。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yl8cc永利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请审批表》(附件1)。自我评价主要填写本学年度参加的勤工助学工作及工作的收获、感想,语言要精炼、朴实;
2.用工单位根据评选条件,结合学生实际工作表现,择优推荐,并详细填写推荐理由。推荐名单须在评选范围内公示3天及以上,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3.党委学生工作部初审后报学校审批。
四、表彰与奖励
学校下发表彰决定,授予“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每人奖励200元,颁发荣誉证书,并按《“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方案》进行积分认定,且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五、材料报送
请各用工单位在6月10日前将学生申请审批表(纸质档一份)、汇总名单(纸质档、电子档各一份)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甘江林,邮箱:619568970@qq.com。
六、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评选过程中,要全面评价学生,严格审核、宁缺毋滥,确保推荐的学生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杜绝评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
1.yl8cc永利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2.yl8cc永利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汇总名单
yl8cc永利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