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党总支、全体同学: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做好困难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续贷对象
再次申请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
二、在线续贷时间
2019年5月16日至6月28日,逾期不受理。
三、注意事项
(一)再次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先在网上进行续贷申请,通过审核后才能办理下一步。
(二)第一次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老生同新生办理方式一样,直接在户籍所在地的县(区、市)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三)续贷流程
1.学生本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www.csls.cdb.com.cn)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如无变更,只需核对),提出贷款申请,并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必须认真填写,内容应该客观真实、积极向上,100至200字之间;
2.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的续贷申请;
3.审核通过后,续贷学生登录系统导出《申请表》,由贷款学生本人或首贷时的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签字即可。
4.续贷学生或申请首贷时的共同借款人任意一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任意一方签字的《申请表》,前往户籍所在县(区、市)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签订合同。
5.提交回执单:贷款学生于9月20日前将受理证明交给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由老师录入系统。
四、相关要求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的主要途径,请各系加强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指导无力筹齐学费的学生及时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保障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请需要再次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续贷申请,以便成功办理贷款。
附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操作流程
中共yl8cc永利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