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yl8cc永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相关要求,经学生申请、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和二级学院认定(评审)工作小组审议,学院已完成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审工作,现将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9月29日。如有议异,请于2023年9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反应。
联系人:林丽琼,电话:81392166
反应方式:提交至邮箱499460822@qq.com或提交至16-403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