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学分奖励与转换管理办法(试行)》(建工职院〔2020〕137 号)相关要求,经济管理与公共事务学院学分认定小组秉承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由辅导员初审后交由学分转换认定小组终审的程序,确定本次学分转换的学生名单与转换课程。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7日 ——2023年10月23日(7天)
如对该学分转换结果有异议的同学,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办公室余佳佳老师反映。
来访地址:厚德楼219办公室
经济管理与公共事务学院:023-61968224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