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经研究,现对本项目补遗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一篇 三 (二)特定资格条件
原招标文件:1. 若投标人为桶装水生产企业的,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饮用水和水桶有效的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 若投标人为桶装水代理销售企业的,需提供桶装水生产企业为投标人出具的有效授权代理销售证明,并提供桶装水生产企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饮用水和水桶有效的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变更为:1. 若投标人为桶装水生产企业的,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 若投标人为桶装水代理销售企业的,需提供桶装水生产企业为投标人出具的有效授权代理销售证明,并提供生产企业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公开招标相关时间变更
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变更为2022年8月10日(开标当天)13:30至14:30。
2. 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2年8月10日14:30。
3.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2年8月10日14:30。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变更为 2022年8月10日13:30至14:30。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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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