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建工职院〔2022〕169号)第四章第八条规定,二级学院认定(评审)工作小组成员由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任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学生工作干事、辅导员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2024年春季特殊困难认定与补助组织、审核和管理。现将评选工作小组成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反映。
联系人:姚老师,电话:023-61361906
反映方式:提交至邮箱451723734@qq.com或提交至勤业楼A507-5办公室。
二级学院认定(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杨晓东
组员:肖贤平、姚茂莉、朱思恺、江涛、蔡肇建、符祥舟、吉浩玮、周玮怡、谭军、胡瑞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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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