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建工职院〔2022〕169号)第四章第八条规定,二级学院认定(评审)工作小组成员由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任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学生工作干事、辅导员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奖助学金等各项资助的组织、审核和管理。9月8日,经评议,成立二级学院认定(评审)工作小组,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9月11日前以书面形式反映。
联系人:姚老师,电话:023-61361906
反映方式:提交至邮箱451723734@qq.com或提交至勤业楼A507-5办公室。
二级学院认定(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杨晓东
组员:肖贤平、姚茂莉、朱思恺、江涛、郑冰妍、蔡肇建、符祥舟、吉浩玮、周玮怡、谭军、胡瑞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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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