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申请、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和二级学院认定(评审)工作小组审议,初步认定以下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0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反映。
联系人:姚茂莉,电话:023-61361906
反映方式:提交至邮箱451723734@qq.com或提交至勤业楼B507-1办公室
附件1: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名单
交通与市政yl8cc永利
2022年10月25日